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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干部常用事项服务手册





               退离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关规定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退(离)休后三年内,不得到本人原任职

               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(任职),


               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(离)休后三年内,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


               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(任职)的,必须

               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报告,由


               拟兼职(任职)企业出具兼职(任职)理由说明材

               料,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


               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(人事)部门同意后,方

               可兼职(任职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(离)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(任职)的,

               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报告,由拟兼


               职(任职)企业出具兼职(任职)理由说明材料,

               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


               权限向相应的组织(人事)部门备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退(离)休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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