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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离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的相关规定


               部,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、奖金、津贴等报酬,不


               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;兼职不得超过 1 个;

               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,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


               新审批或备案,连任不超过两届;兼职的任职年限

               界限为 70 周岁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(任职)的退(离)

               休干部,要严格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禁止利用职


               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               退(离)休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、是否


               取酬、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,应每年年

               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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