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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龄津贴优待政策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龄津贴发放明白纸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发放对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具有淄博市户籍且年龄在 80 周岁(含)以


               上老年人(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),均可


               享受高龄津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申报办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,由本人或委托子女、亲


               友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会申报,提供申请人户

               口簿(主页、索引页、本人页)、身份证原件,并


               提供申请人户口簿(主页、索引页、本人页)、身

               份证和银行存折复印件(具体银行由各区县自行确


               定)各一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各区县业务科室电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店区 2869942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淄川区 2921181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博山区 4110167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村区 6195121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临淄区 722115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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