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龄津贴优待政策
高龄津贴发放明白纸
一、发放对象
凡具有淄博市户籍且年龄在 80 周岁(含)以
上老年人(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),均可
享受高龄津贴。
二、申报办法
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,由本人或委托子女、亲
友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会申报,提供申请人户
口簿(主页、索引页、本人页)、身份证原件,并
提供申请人户口簿(主页、索引页、本人页)、身
份证和银行存折复印件(具体银行由各区县自行确
定)各一份。
三、各区县业务科室电话
张店区 2869942
淄川区 2921181
博山区 4110167
周村区 6195121
临淄区 72211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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